时间:2023-05-12 09:55:02 浏览:23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具体金额可按以下标准确定:首先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予以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第二,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同行业平均收入,并且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以上比例。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梁思成林洙的孩子为何姓林
梁思成和林洙再婚时,已经61岁,两人没有孩子。林洙的一儿一女是她和前夫程应铨所生。
1957年程应铨被打成右派,第二年林洙和其离婚,两个孩子都跟母亲生活,姓氏也都随母,分别叫林哲、林彤。
1962年,林洙与梁思成结婚。这桩婚姻遭到亲友的激烈反对。当年,是梁思成亲自为程应铨和林洙做主婚人。
为什么现在给孩子穿开裆裤渐渐少了
很多老人都喜欢给孩子穿开裆裤,觉得省时间省力气,非常方便,但其实给孩子穿开裆裤并不建议,现在给孩子穿开裆裤的越来越少了,这是为什么?给孩子穿开裆裤有什么坏处?下面小编就带来介绍。
为什么现在给孩子穿开裆裤渐渐少了
给孩子穿开裆裤这是一种传统的做法,现在的70、80、90后小时候可能都有穿开裆裤的经历,之前的人为什么那么喜欢给孩子穿开裆裤呢猜想可能是穿开裆裤,可以节省下洗裤子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当时的纸尿裤没那么普及,还有可能就是单纯的家长犯懒。现在随着纸尿裤的普及和大众意识的普遍提高,开裆裤慢慢淡出大家视野了。
给孩子穿开裆裤有什么坏处
虽然穿开裆裤是个传统的行为,却未必对孩子有好处,那么,有什么坏处呢?
1、不卫生
虽然穿开裆裤,孩子小pp是透气了,可是孩子隐私部位长时间暴露在外面,空气中有大量的细菌,宝宝喜欢在地上玩耍,私处直接接触地面,有害病菌等物质就会接触孩子的皮肤及外阴,加上孩子的抵抗力比较弱,就容易出现感染。尤其是女孩子,身体结构和男孩子不一样,更容易造成尿路感染。
2、易受伤
学步期的孩子精力充沛,一天到晚都不闲着,跑来跑去,喜欢爬高上梯的,所以摔跤、磕碰等在所难免;在玩耍过程中很容易受伤,如此娇嫩的隐私部位没有任何保护,赤裸裸的暴露在外面,万一受伤了可是后悔都来不及啊!
3、易受凉
随着宝宝的长大,宝宝的活动范围也随之增大,穿开裆裤使臀部裸露在外,前后通风,还会使冷风直接灌入腰腹部和大腿根部,特别是冬天易着凉,造成感冒或腹泻。
4、影响形成隐私意识
生殖器隐私部位的暴露,让宝宝不知道隐私部位是应该被保护起来的,不利于宝宝隐私意识的建立。家长在给孩子换上内裤的同时也会教孩子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孩子的隐私,更是帮助孩子树立性别意识,让他们从根本上了解男女有别。特别是女孩子更得要注意保护隐私
另外我们从小就应该给孩子灌输保护自己的隐私部位很重要!不要让这种行为让孩子感觉到羞耻,有很多不良行为,都是从穿开裆裤开始的,比如对不同性别隐私部位的好奇,去摸别人摸自己等等!
虽然穿开裆裤是为了省事,但长期穿开裆裤反而容易给孩子养成随地大小便,大小便无规律的情况,无法给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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