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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时间:2023-03-01 07:00:23 浏览:59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起协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提交的证件材料有:

1、本人常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离婚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关于争取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证据等。【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怀孕期间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延伸阅读

离婚怀孕未生小孩抚养费给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孩子还没有出生的,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情况下按给付方的支付能力和孩子的需求而确定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没结婚证怀孕怎么离婚

没有结婚且怀孕只能说明双方是同居关系,在女方怀孕期间,也是可以解除同居关系的,对于财产的分割如下,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女方怀孕了能离婚吗

如果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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