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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只要丈夫付子女抚养费行吗

时间:2023-05-27 11:36:08 浏览:55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虽然已经破裂的,但双方如果协商一致不离婚的,并且由丈夫支付抚养费用的,是属于合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不离婚只要丈夫付子女抚养费行吗

延伸阅读

结婚6年若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离婚时,女方要求有补偿的,需要有法定条件:1.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各自所有;2.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儿女的抚养权规定有哪些

离婚儿女的抚养权规定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怎样公证离婚后子女抚养权

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公证时,双方要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子女抚养协议》,待公证员审查,没有瑕疵之后,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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