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1 10:36:06 浏览:32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
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如何解决
子女监护权确定的原则是: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划拨土地子女能继承吗
1、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划拨土地是国有的,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所以划拨土地的是不能继承的,但若是划拨土地上建有房屋,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是否可以继承。
2、对于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来说,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因为多数建造在划拨土地上的房子是带有福利性质的,比如单位福利房,一般是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定,但是房屋性质比较的特殊,若是想要上市交易,需要提交申请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变成出让土地,否则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屋过户很难成功。
3、但是需要注意一点,对于财产的继承,是有一定的政策要求。若是划拨土地上的房子房主已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时候,若是父母没有设立有效遗嘱,要按照顺序继承,继承人需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需要提供放弃继承权的声明。若是设立了有效遗嘱,需要按照遗嘱上的内容进行执行。
辞职后独生子女费怎么领
根据规定,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1、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2、当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3、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4、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又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项顾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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