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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认定标准

时间:2023-04-19 16:30:02 浏览:62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3)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法律依据:

《独生子女条例》

独生子女按下列确定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独生子女认定标准

延伸阅读

债务人的子女可买房吗

债务人的子女能不能买房,要依据债务人子女购房的钱与债务人有没有关系而定:

1、如果债务人子女购买房屋的钱是子女合法的财产,这种情况当然是能购买房屋的,并不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影响。

2、如果债务人子女购买房屋的钱是债务人提供的,购买的房屋归子女名下的,如果在债务人有债务违约的情形下,是属于侵犯侵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侵害债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第三十三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

(三)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本着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四)对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新规2022湖北

最新湖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答案来了!

一、在湖北,哪些人可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

(一)前提条件

一般需要同时具备2个条件:一是要有湖北省的户籍;二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一般来说,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就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需要注意的是: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开放了二胎,停止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这以后,即使只生育一个子女,也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了。

(二)发放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城镇无业人员、农村居民。

也就是说,无论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还是城镇无业人员、农村居民,只要符合上述申领条件,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待遇。

二、湖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是多少?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至子女满14周岁,每月可领取保健费。

领取标准为:每月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不低于1500元。

2.退休一次性补助金

领取条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以后,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支付渠道:由单位支付。

3.养老保险

领取条件: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有困难的。

领取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标准,提供养老保险。

4.一次性奖励。

领取条件: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5.奖励扶助金

领取条件: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6.特别扶助金

领取条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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