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9 21:00:07 浏览:53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相关内容有: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怎样公证离婚后子女抚养权
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公证时,双方要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子女抚养协议》,待公证员审查,没有瑕疵之后,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女人应该争取哪些权益
协议离婚通常情况下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女方可以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两个方面提出对自己有利的协议方案。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亲给女方的房产离婚时归谁
父亲同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女方,并且明确只赠与女方的,那房子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一方的婚前财产;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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