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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求男方补偿有哪些补偿

时间:2023-05-08 10:37:02 浏览:66

离婚时如果可以证明男方有过错在先,可以要求男方补偿,具体的补偿为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要求男方补偿有哪些补偿

延伸阅读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需要赔偿给男方

一般来说,男女双方间一方因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是不需要赔偿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出现了上述情况,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主张赔偿,人民法院会支持,但具体金额是多少,由法官内心衡量,一般会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严重性来综合判断。

男女双方离婚后如何分割房产

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由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房产是按揭房,还未取得房产证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先由一方使用房产,等取得房产证后再确定房屋产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但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取得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再另行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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