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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怎样的

时间:2023-06-18 19:40:01 浏览:21

1、鉴定行为表示

2、具体行政行为

1、

鉴定行为理论:认为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调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后作出的结论。该结论属于证据范畴的鉴定结论。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法发〔1992〕39号)《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或民事诉讼;(2)公安部《关于地方政府法制机构可否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申请的批复》(公府字〔2000〕1号)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作出的鉴定结论;(3)《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名称改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进一步弱化了交通事故认定行政行为的性质。

2、

具体行政行为: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属于行政确认,所谓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依法授权的组织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筛选相关事实,通过确认和证明的方式确定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事实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事故鉴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其职权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唯一有权调查、鉴定交通事故原因、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法律事实进行甄别、认定和认定的过程,在本质上完全符合行政确认的属性和特征。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怎样的

扩展阅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违反规章制度,以及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和定量判断,形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

4.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事故原因的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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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拘留,罚款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检验标志或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号牌、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号牌、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返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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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交通法规定,机动车违章后,2 ~ 7天内可以在网上短信查询或通知,最迟不超过1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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