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5 19:35:09 浏览:77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房屋维修基金。住房公共设施专项基金简称专项基金,用于对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资金实行“钱随房子走”的原则。房屋过户时,账户中的结余资金也一并转移给房屋的新产权人。
2.我国的房屋维修基金制度始于1998年,到了2004年,房屋维修基金演变为房屋产权证发放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支付标准从最初购买价格的2%-3%改为2008年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根据2007年再次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是,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资金一般由房地产管理机关管理。
3.多年来,住房维修基金的名称发生了几次变化。1998年,它被称为住房维修基金,后来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成为【住房专项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 经过这四步就可以了
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没有由相关业主提出建议的物业服务企业。
2.其次,维修基金支出范围内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再次,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计划,并持相关资料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房产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维修资金划转通知。
4.最后,专属管理银行将把所需维修资金转给维修单位。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房知识
1、买房是必须交维修基金的,这是国家规定的。
2.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将一定数额的资金支付到专用账户,用于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3.下列物业的业主依法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1)套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一个业主所有且未与其他物业共用部位或者设施的除外;(2)居住区内的非居住建筑或者居住区外与单一居住结构相连的非居住建筑。
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1、购房者应按照购房价格的2%-5.2%的比例向单位缴纳维修资金。
2.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维修基金征收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出售时,买卖双方应签订支付维修基金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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