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09:30:48 浏览:18
1、购房者应按照购房价格的2%-5.2%的比例向单位缴纳维修资金。
2.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维修基金征收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出售时,买卖双方应签订支付维修基金的协议。
住房维修基金有年限一说吗 住房维修基金没有年限一说
1、房屋维修基金没有固定年限,“钱随房子走”,房子过户时,账户中的剩余资金会转给房子的新产权人。
2、仅在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进行的大、中型修缮、改造、翻建工程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方式
1、房屋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基金如何提取 怎样提取住房基金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或已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6.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5%;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服刑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1、死亡或被宣布死亡;
12.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不是农业户口职工,不能单纯通过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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