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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3-06-19 11:20:08 浏览:25

1、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收入2730元/人月;两个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三人家庭(含三人以上家庭)月平均收入2275元/人月。

2.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7平方米)。

3.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六个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的常住户口。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价格高于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可以不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购买价在15万元以上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3年内已给予并转让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公司或者出资入股,注册资本(股份)超过15万元的,可以不申请。

8.申请人单身(未婚离婚、丧偶单身)且年满25周岁(经济适用住房)、年满22周岁(限价住房)且不超过70周岁。学生和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9.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婚、参与房地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婚时间为六个月以上。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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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经济适用房怎样买卖

1、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前提是要住五年。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者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所购住房上市转让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普通商品房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格,具体缴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者也可以按照政府设定的标准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格,进而获得完全的产权。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吴城区申请条件: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家庭人口两个以上的,主要申请人必须具有婺城区正式城镇户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且无其他用途的房屋。

2.农村户籍,在婺城区打工的农民工: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家庭人口为两人以上,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在婺城区缴纳职工社保;没有城市自有住房和其他用途的住房。

经济适用房过户费怎么算 购买经济适用房如何算过户费

1.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买卖的,所以业主是真的想卖经济适用房。业主持有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并办理了转让性质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后,方可转让房屋。转让费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2.契税:买受人支付房价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缴纳,即缴纳2%。城镇职工按照规定首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每套250元;120平米以上,每套500元。

4.印花税:买受人房价的0.5。

5.公共维修基金:购买价格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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