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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两周半离婚怎么判

时间:2023-07-08 18:44:06 浏览:68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哺乳期的孩子以随母亲抚养的原则,但如果双方协商决定或者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形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孩子两周半离婚怎么判

延伸阅读

高位截瘫能生孩子吗

首先高位截瘫,是指横贯性病变发生在脊髓较高水平位上。医学上一般将第二胸椎以上的脊髓横贯性病变引起的截瘫称为高位截瘫,第三胸椎以下的脊髓损伤所引起的截瘫称为下半身截瘫。高位截瘫一般都会出现四肢瘫痪,预后多不良,其它方面跟下肢截瘫相同,脊柱椎骨或附件骨折,移位的椎体或突入椎管的骨片,可能性压迫脊髓或马尾,使之发生不同程度的损伤,受伤脊髓横断平面以下,肢体的感觉运动、反射完全消失,膀胱、肛门括约肌功能完全丧失的,称完全性截瘫。颈段脊髓损伤后,双上肢有神经功能障碍者,为四肢瘫。

然后高位截瘫不能生孩子。医生都不会让高位截瘫的人生孩子的,因为截瘫患者病灶平面以下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变,会影响身体的很多功能的。

最后许多甚至出现截瘫面下坏死等。营养状况也令人堪忧。且许多痉挛性截瘫会有一定的遗传概率。所以高位截瘫的人最好是不要生孩子的。

离婚后对孩子是否还有监护权

离婚后还有对小孩的监护权,因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除非是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会丧失监护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孩子的户口是否可以跟外公外婆

孩子的户口一般是不可以跟外公外婆的。孩子的户口一般只能随父亲或者随母亲,只有特殊情况下才有可能把孩子的户口转到外公外婆处。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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