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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婚姻无效普通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3-07-22 18:42:01 浏览:72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由此可见,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与普通离婚案件相比较,在开庭审理的程序上要更加注重婚姻无效证据的提交,婚姻无效的证据一定要围绕上述四点展开,否则,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下面,我们详细说一下开庭审理的具体程序:

在法院开庭审理中,比较关键的步骤包括: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询问证人,或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在庭审结束后,法院一般会另行出具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确认婚姻无效普通程序是怎样的

延伸阅读

医疗纠纷调解需要哪些程序

医疗纠纷调解需要的程序有:

1、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方当事人应首先依法向医方申请复印客观病历等资料;

2、对医疗事故案件经过的说明;

3、患者或其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咨询;

4、申请进入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程序,出具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意见书;

5、当细化分析认定医方存在问题有相应责任时,即可接受委托进入纠纷调解程序;

6、自受委托之日起,将依据委托调解协议中约定的索赔金额及调解完成期限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单方面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单方面申请离婚的程序是:

1、首先原告准备起诉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

2、通过审查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3、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开庭审理;

4、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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