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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赠与房产离婚时归谁

时间:2023-07-23 10:12:03 浏览:61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前父母赠与房产离婚时归谁

延伸阅读

婚内房产单独所有离婚后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协议关于夫妻婚后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且房子不是由一方父母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归属,协议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不会判离应当根据证据判定。如果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的话,那么最终才会做出离婚判决,否则也有可能不予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根据《婚姻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复婚时还需要带离婚证吗

根据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会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因此,复婚时必须带着离婚证或离婚证明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登记机关会对离婚证做收回的处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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