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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时间:2023-07-27 08:54:01 浏览:44

调解书一经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如果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之前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法院会恢复庭审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延伸阅读

只签了离婚协议没领证可以再婚吗

不可以,只有离婚协议书没有离婚证法律上不算是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要带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可以强制离婚的分居期限是多久

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

1、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法院才会支持离婚。

2、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一定不会判决离婚吗

不一定,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无法挽回人民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是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的话,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更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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