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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时间:2023-08-03 16:18:02 浏览:79

病假期间内,工资会按照你的工龄、综合工资的百分比给你结算工资,最低是综合工资的45%。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满20及以上,按60%发给。

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65%发给。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延伸阅读

产假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休产假的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没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54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女性在生育期间是会产生相关费用的,如果缴纳了社会保险,就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比如生育津贴以及产假。有小伙伴疑惑,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下面一起去看看。

生育津贴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来看,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是不能同时享受的。用人单位应按职工的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产假工资,然后持职工提交的相应材料向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一种生活费用。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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