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4 16:48:01 浏览:52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5、离婚证及复印件;6、房产证;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
在什么时候能起诉离婚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开庭怎么陈述技巧
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其诉讼请求无非就是离婚、获得合理的财产分配、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或者将抚养权交给对方,那么在开庭时,甚至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就应当从证据材料的角度、以及在庭审过程中,重点陈述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离婚诉讼应收集些什么证据
1、书证:如房产证、股权证、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
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3、视听资料: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5、当事人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勘验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人员勘验的笔录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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