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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胎儿的权利有哪些

时间:2023-08-05 19:30:01 浏览:47

一般情况下,胎儿是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但根据《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因此,胎儿只有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总则规定胎儿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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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预产期是怀孕40周,正常怀孕需要二百八十天左右即可分娩。在预产期当天出生的宝宝只有5%,多数情况下都会前或错后几天,因此医学规定在预产期前后2周分娩都属于正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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