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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如何提供分居证据

时间:2023-08-08 07:48:01 浏览:74

可以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三)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五)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起诉离婚如何提供分居证据

延伸阅读

一方出轨怎么离婚

如果一方想要离婚,方式只有两种:

1、双方对于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直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对方是否有出轨的情形都不会影响到离婚的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到法院能判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到法院能判离婚的情况主要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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