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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告离婚送达吗

时间:2023-08-12 18:06:02 浏览:76

符合条件是可以的。离婚案件中,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在此情形下,适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在报刊上登载公告,即依法向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可以公告离婚送达吗

延伸阅读

离婚立案后开庭等多长时间

离婚立案后开庭的时间是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起诉离婚需要自己的递交起诉状吗

需要。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涉外离婚都需要做什么

办理涉外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程序是:

1、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申请时,携带的证件和证明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离婚申请是否符合离婚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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