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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法院要判决离婚

时间:2023-08-15 18:36:01 浏览:84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以下六种情况下判决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哪些情况法院要判决离婚

延伸阅读

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法院起诉离婚的手续有:

1、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还要去民政局离婚吗

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无法办理了,是没有离婚证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

协议离婚的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

怎么确定现役军人离婚管辖法院

确定现役军人离婚管辖法院的方式是,一般的诉讼离婚案件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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