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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离婚的有哪些要求

时间:2023-08-18 09:24:01 浏览:25

诉讼离婚有下列要求:

1、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3、一方同意离婚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达不成一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通过诉讼离婚的有哪些要求

延伸阅读

离婚没离家算离婚吗

离婚与离没离家并无联系。只要当事人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依法作出了离婚判决,则当事人双方就已经离婚了。但如果没有经历上述过程,则即使离家了,也不算离婚。如果夫妻对离婚反悔的,可以重新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假离婚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双方因假离婚而发生纠纷,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登记或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法院不会受理,并会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

对于假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原则上会承认其离婚的效力。因此,对于因假离婚而弄假成真的,一般是维持已离婚的事实效力,即使假离婚后,一方已与他人再婚,亦应承认再婚的法律效力。

因假离婚成真而形成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则根据民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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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受诉法院的确定:

1、级别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起诉离婚的,原则上应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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