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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如何离婚

时间:2023-08-28 12:48:01 浏览:64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每个公民都享有婚姻自主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由结婚和离婚的权力。服刑人员虽然被剥夺了人身自由被限制在监狱之中,但是服刑人员及其配偶依然可以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向配偶提出离婚。

在我国离婚的程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服刑人员其实和正常人离婚条件相同,只是由于夫妻一方在服刑期间,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前往登记机关,这就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去监狱办理手续,具体操作很繁琐。在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考虑到服刑人员离婚的复杂性,一般会要求采取诉讼离婚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夫妻一方服刑期间起诉离婚应当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服刑期间如何离婚

延伸阅读

离婚协议约定他人财产分割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无权分割他人的财产。夫妻离异需要分割的是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有财产由他人代持,首先要将该代持财产过户至自身名下,然后才能在离婚协议中进行分割;如果先在离婚协议中进行分割,将来代持财产是否能拿回还是未知数,这份约定就有可能成为无效约定。

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

《离婚协议书》经双方在民政局签署、备案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生效。不一定需要公证,但是公证是公证处代表国家进行的一种证明活动,证明其公证的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也就是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种证明,相当于对离婚协议书更增加了一重保险,使离婚协议书更容易得到履行。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应当在何时提出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可见,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的程序是很严格的。同时,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依法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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