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孕妇堂!

孕妇堂首页|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 > 经验知识

离婚有没有精神出轨这一理由

时间:2023-09-01 20:30:01 浏览:86

离婚没有精神出轨这一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有没有精神出轨这一理由

延伸阅读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哺乳期出轨离婚怎么判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在孩子年满一周岁之前,男方都不得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提出离婚,女方并不受这一条影响。

其次,如果对方有出轨的话。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有错(比如:婚内精神出轨,与异性暧昧不清或者偶尔的婚外性行为等),但是不属于婚姻法上的过错(婚姻法上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但是实践中,如果是男方被认定有婚外情行为,即使没有达到婚姻法上的过错,法官一般也会参照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在财产分配中予以适当倾斜。而女方往往不受此影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哺乳期离婚彩礼怎么判

哺乳期离婚彩礼一般归女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猜你喜欢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