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孕妇堂!

孕妇堂首页|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 > 经验知识

交通事故医疗费怎么垫付

时间:2023-09-26 15:12:01 浏览:7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从上述法条规定可以看出,发生交通事故,关于医疗费的垫付有三种方式,一是由肇事者垫付;二是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支付;三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交通事故医疗费怎么垫付

延伸阅读

怎样保障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

受害人在实际治疗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名目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必须妥善保管各种收费票据及费用清单,以免在调解或诉讼中因举证不能,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擅自转院或私自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需转院治疗,应持有医院的转院证明。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毁容,需要做整容手术的,在立案时可以作为整容费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医疗费由谁出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

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能超医*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可以超过医*费,因为交通事故赔偿金包括医*费。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猜你喜欢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