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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是归哪一方的

时间:2023-10-14 07:42:01 浏览:98

离婚时房屋的归属是:

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

2、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离婚时房屋是归哪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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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续并在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后,是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的,在冷静期内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部门撤回离婚申请。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确认自愿离婚的,离婚登记部门才会进行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因此,2021年离婚证一天是不能办下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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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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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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