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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时间:2023-10-26 08:42:01 浏览:16

军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及应注意的问题:

1、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2、士官在驻地找的伴侣,应持所在地部队军级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在非驻地找的伴侣,由所在部队的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4、军官结婚登记由所在部队的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军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延伸阅读

二婚没登记有继承权吗

没有继承权。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合法的配偶,自然就没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按《婚姻法》条例,需携带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再婚的一方还应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婚姻登记处会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结婚登记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是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婚证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领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持户口本、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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