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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程序和步骤是怎样的

时间:2023-10-27 16:42:01 浏览:18

离婚诉讼的程序和步骤是:

1、提起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以及起诉状,提交给法院,法院进行审查;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3、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安排开庭审理;

4、开庭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宣判。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程序和步骤是怎样的

延伸阅读

离婚诉讼在法庭上程序主要是什么

离婚诉讼的程序为: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后男方要抚养权的办法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吗

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是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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