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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行使探望权几天

时间:2023-11-15 13:30:01 浏览:83

离婚后,不抚养一方享有法定的探望权,但是,具体探望的天数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一方行使探望权几天

延伸阅读

诉讼离婚的流程怎么走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后能否要求对方追加抚养费

夫妻离婚时对孩子抚养费支付数额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的形式来确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已经确定的抚养费支付数额可以要求增加。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多久判

起诉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需要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一般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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