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孕妇堂!

孕妇堂首页|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 > 经验知识

松山湖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时间:2023-11-16 11:18:01 浏览:36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创意生活城d区14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点至十二点,下午两点至五点半;

联系电话:0769-23077799;

婚姻登记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号和本人户口薄、2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至4张。

松山湖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延伸阅读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要准备什么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以携带全部资料和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该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再婚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猜你喜欢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