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孕妇堂!

孕妇堂首页|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 > 经验知识

离婚可以要青春损失费吗

时间:2023-11-18 14:48:01 浏览:93

离婚还不存在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说法,如果在婚姻关系中是属于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失赔偿又包括了精神赔偿和物质赔偿,当然,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中也会适当的给予无过错方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可以要青春损失费吗

延伸阅读

主动提出离婚会怎么样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选择协议离婚的坏处是什么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藏有后患;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有:

1、有侵权行为的发生。

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侵权行为。

2、行为人存有过错。

行为人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论行为人是故意的或者是过失的,即应当认定行为人有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猜你喜欢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