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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4-09 16:00:01 浏览:43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高院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延伸阅读

夫妻要怎么才能自动离婚

夫妻不能自动离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房产评估是怎样进行的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对于房产评估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也可以通过法院选择鉴定机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房产更名必需双方到场吗

离婚后对于房产过户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并且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裁判文书需要对房屋所有权做明确约定,离婚房产析产是对离婚房产过户免除征契税的证明。

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后,才能到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做离婚析产是否要求对方到场,要看当地的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局的政策规定。

目前有些登记机关的规定是协议离婚一年内,如果做离婚析产,需要对方到场配合,如果超过一年,可以一方到场即可。如果是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的,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更名的,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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