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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无效婚姻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3-04-20 20:00:03 浏览:65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对无效婚姻是怎么规定的

延伸阅读

婚姻无效纠纷起诉状内容是什么

婚姻无效纠纷起诉状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何看待异地婚姻

1、异地只能通过冰冷的文字和他的声音去维系一段感情,甚至这些都很少,两个人连共同的通话时间都不一样,你给他打电话没有及时去接,甚至挂断你电话,这个时候你就开始在想他到底在干嘛,就算他给你解释了,他下一次也是这样,你会觉得很委屈连接个电话都没有,对方却又觉得自己工作忙,情有可原。这时候,两个人就会各执一词,认为对方不懂自己,再到后面,两个人干脆都不主动联系了。

2、这就是异地恋和异地婚姻当中最致命的问题,你不知道对方的经历,不了解对方的生活轨迹,很容易造成隔阂,久而久之,都在心里拉出了无限远的距离。

3、异地婚姻异地恋的负面影响,没有安全感就是其一。没有安全感,就会怀疑对方的一举一动都有猫腻,判断对方每句话的真假,由关心的话变成了质问的语气。两个人的感情就会被消耗殆尽。

4、再大的难题,都可以通过两人共同奋斗来解决。不要让你们的感情败在异地距离上。

涉外婚姻管辖地在哪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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