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孕妇堂!

孕妇堂首页|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 > 经验知识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

时间:2023-07-07 09:06:01 浏览:47

假离婚变真离婚是不可以撤销的。自愿是离婚的生效要件,只要双方是自愿同意结婚或者是离婚,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了婚姻登记即是有效的,而不问婚姻背后的真实意图。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就已经生效了,除非是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进行重新分割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

延伸阅读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要准备好离婚诉状。在离婚诉状中要写清楚原告、被告、性别、地址等个人信息,其次要写明起诉离婚的诉求,另外还要写明自己目前的实际情况、离婚的原因、证据等,最好准备打印版的离婚诉状。

到法院起诉,办理立案手续。起诉离婚需要起诉者携带离婚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到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办理立案手续。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建议材料准备两份,用的时候省事一些。

立案审查,缴费等通知。提交相关的材料后,经法院工作人员审理后,缴纳一定的费用,将缴费票据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立案庭,等待法院通知。

安排开庭。法院会根据案子的申请立案和法院的事项安排,安排离婚案件的开庭时间,到时候会将离婚诉讼的相关材料(离婚诉状副本、证据等)送达给被告,同时也会通知原告领取开庭传票。

离婚调解。调解是民事案件必须的程序,如果调解离婚成功,就不需开庭审理了,如果调解不成功就必须开庭审理了。

开庭判决。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审理一般不会判离婚,原告可以在判决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离婚后抚养费期限是如何要求的

离婚后抚养费期限的要求是,到年满18周岁或者独立生活为止。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纠纷案件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纠纷案件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猜你喜欢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