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孕妇堂!

孕妇堂首页|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 > 经验知识

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

时间:2023-05-16 15:00:03 浏览:25

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清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

延伸阅读

离婚房屋折价款怎么算增值部分

离婚房屋折价款增值部分的计算是如果该房屋为一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产生的孳息当然应归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自然应归双方共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协议后悔了能起诉吗

若是双方协议离婚时,一方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胁迫等情况的,另方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变更或者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若是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一般即便一方出轨或净身出户的,另一方也不能变更或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

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法律条件: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二)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三)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法律依据】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猜你喜欢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