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0 07:30:04 浏览:71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分居两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分居两年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怎样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是怎样的
流程如下:
1、起诉。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2、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要开庭审理。
3、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4、判决。当庭宣判并在十天之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是在宣判后发放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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