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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廷烨不爱曼娘的证据

时间:2023-06-24 08:36:03 浏览:96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顾廷烨不爱曼娘的主要原因是他的真爱是盛明兰,和朱曼娘在一起是因为怜悯,也是因为自己缺爱。

朱曼娘是顾廷烨在自己的最落魄的时候遇到的,朱曼娘比自己更凄惨,他血气方刚的年纪收了朱曼娘,只是想要一个人对他好。

顾廷烨年幼丧母,父亲顾偃开对自己过度的严厉,家中的兄弟对自己也毫无情谊,所以顾廷烨表面上看起来十分坚强,但却是一个十分缺爱的人。

朱曼娘看起来柔柔弱弱,温柔懂事,顾廷烨就收了她,因为顾廷烨认为朱曼娘会对自己死心塌地,误以为朱曼娘是深爱自己的。

不曾想朱曼娘和他在一起只是为了跟着他享受荣华富贵的。

顾廷烨一开始对朱曼娘是怜悯和责任,后来娶了盛明兰之后,更加看清楚了自己的心意,但是他对朱曼娘的这份怜悯和责任一直都没有变过。

顾廷烨不爱曼娘的证据

延伸阅读

离婚前如何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

离婚前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的方式是:

1、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

2、在接受信息者未将短信删除的情况下,直接将暧昧信息予以储存;

3、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收集离婚证据要注意哪些内容

收集离婚证据的注意事项有:

1、固定易失证据应当尽快保存;

2、收集文字证据;

3、采集视听证据;

4、注意举证期限。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如何收集婚外情证据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

(2)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

(4)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

(5)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此类情况发生在自己家里的话,可以拍照或者录像,但如果发生在其他场所,拍照或录像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一般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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