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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

时间:2023-05-21 18:20:17 浏览:95

1.管理能力

2.税务处理

3.人事管理

1、

根据工商法律法规要求,有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必须采取分支机构的形式,没有经营活动的可以设立办事处。工商登记方面,办事处和分公司都属于公司的分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从分公司职能来看,办事处只能做销售协调,不能经营。一家分行可以和客户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全面开展业务,这是两家分行最重要的区别。

2、

税务处理分支机构和办事处的税务处理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分公司和办事处最大的区别是,分公司可以有合法的业务活动,而办事处只能联系总公司进行业务,发票的开具和发货必须由总公司完成。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由于办事处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没有利润,所以没有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可以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由总行集中征收缴纳。由总机构代收代缴的,由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出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代收代缴的证明,分支机构凭此证明到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总的来说,合并纳税比独立纳税好,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可以互相弥补。从增值税的角度来看,办事处由于不从事经营活动,不需要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并且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

3、

人事管理从人事工资管理的角度来看,分公司员工的工资由分公司直接支付,而办事处员工的工资和“三险一金”都由总公司运营。如果在当地现有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将所有人事和劳动关系以办事处的形式转移到总行,这将大大增加工作本身的设立难度,未来的工作也将增加总行人事部门的压力。

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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