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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时间:2023-03-10 07:35:01 浏览:43

3月27日,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四款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这标志着自2014年3月27日起湖北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一、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二、按照湖北省现行生育政策及子女数计算方式,独生子女:

(1)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

(2)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

(3)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所需材料

生育证审批表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在村(居)专干协助下填写三份再生育申请表,并由专干报镇街(园区)计生办审核。

夫妻合照夫妻2寸合影照片4张

身份证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户口簿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结婚证双方结婚证各1份。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拿《生育证申请审批表》。所需材料: 生育证审批表。

2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递交所有材料。所需材料: 生育证审批表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夫妻合照。

3等待公示和审核。

办证单位查询

天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08:30-11:30, 14:00-17:00

地 址:天门市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天门市沙咀路

电 话:0728-5238541

天门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延伸阅读

二胎孕前检查免费申请

就是第一次去检查的时候需要交费,顺便建立个档案,之后医生会每次都预约个日期给你,之后检查是免费的,不过照b超,彩超,心地图那些还是要付费的。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二胎孕前检查免费申请 二胎放开,怀孕前的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吗? ”吧。

你家在哪里呢??小编这里不用申请,拿上准生证直接到当地的“妇幼保健医院”填个表就可以了。

社保的缴纳流程: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

您好,二胎肯定是要做孕前检查的,而且最好是男女双方都要检查,不过检查项目有所差异。建议到当地正规医院或体检中心检查。一般女方要进行以下检查:1、常规血。

小编生完第一个就已经即刻去申请二胎咯 唔系话噶要小编上环 唔上环又话个女入唔到户口 不过唔系好麻烦翻屋企一次递申请 然后翻离小编老公呢边盖章就搞掂 小编觉得你最好就拿。

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吗?第二胎是否也会生长激素缺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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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的,下次再要一定要做好孕前检查,在没有怀孕之前就要和医生说明具体情况,具体医生会做的,会出现的情况可能性之类,可以避免出生缺陷!·

孕前检查是针对有计划想怀孕的人做的,不论第几胎孕前检查都是很有必要的。一般生二胎主要检查输卵管、卵巢、子宫、免疫和抗体等,这些都是很容易导致女性出现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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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二胎政策国家有哪些孕前检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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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一、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一)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村民委员会成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其居民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可以继续适用本条例中有关农民的规定;已经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三年内可以继续适用本条例中有关农民的规定;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安徽省单独二胎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再生育申请书及户籍地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填写三份《生育证审批表》;

2、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孕检单及二张夫妻合照,前子女的准生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医学出生证明及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及独保费发放情况;

3、夫妻双方(或单方)父母单位出具证明其独生子女的身份,无单位的由其父母的户籍地出具。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三、安徽省单独二胎申请地点

可以在安徽省人口计生委网站“网上办证平台”进行申请,也可以向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

四、安徽省单独二胎办理程序

1、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在村(居)专干协助下填写再生育申请表,并由专干报镇街(园区)计生办审核。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需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3、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送达《不予批准生育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对不予批准生育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二胎新政策

北京: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 性病 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 不孕症 ,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 男性 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北京: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 性病 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 不孕症 ,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 男性 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第二十条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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