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30 20:25:01 浏览:70
贝贝是我的第二个孩子,因为头一胎生的是女儿,在备孕二胎时就希望能够生个 男孩 ,于是和老公也试了不少方法。现在果果出生已经10个月了,我把备孕生男孩的经验和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各位姐妹也能早日如愿。
孕前准备
首先来说说备孕的准备吧。其实在女儿2岁之前,我真的是不想要孩子了,总觉得就一个吧,好好地养,不求多,走精品路线多好呀。但是随着宝贝一天天的长大,想再生一个宝宝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4月份回了一趟国,征求了爸爸妈妈的意见。第一次谈的时候,爸妈都不赞成我们要二胎,觉得我太辛苦了,因为是自己带孩子,其他什么事情都不能做了。爸爸 只说了一句,“这辈子你的生活重心不仅仅是孩子”,确实让我刚刚燃起来的小苗苗,又被浇熄了。后来估计他们又商量一下,最后说尊重我的想法。我还是觉得, 有2个孩子多好啊,从小一起长大,长大了也有个照应。在美国如果只有一个孩子,那这个孩子真的很孤单,于是我坚定了要二胎的想法。和老公讨论这个问题时倒 没有什么困难,他很愿意,其实他一直都想要两个孩子,只是看我带孩子带的很辛苦,才一直没有跟我提。
既然打算要了,那就开始具体的实施了。在网上找了很多关于如何要男孩的方法,首先去查了最火的清宫表。要老大的时候没有考虑这个问题,结果一查,发现根本就不准,按照那上面算的,我家女儿该是个男孩了。呵呵,想想也是怎么会通过怀孕月份就算生男生女嘛,而且本来就是50%的机会。十个里面要是遇到6个说准的,大家也就都相信了。于是这胎我也不打算看清宫表了。
关键点总结
现在我把我认为比较重要的几个方法按顺序记下来:
1、我发现最科学的方法就是排卵日aa或者排卵后aa了。因为据说y比x跑的快,但是y比x的寿命短。可能y就只能存活1天,而x却可以存活2-3天。所以越接近排卵aa,那么y与卵细胞结合的机会越大。尤其是让卵细胞等 精子 ,那么生男孩的机会就更大。
这一点,我是用好孕仪来测的。我的周期长,每个月都不准。不过我每次排卵都有白带拉丝,一般拉丝4天,所以我还是能够比较容易找到我的大概排卵期。在经后四天开始检测,慢慢的从泡泡到泡泡与叶脉并存直到完全叶脉图像让我确定了排卵日。在我有拉丝的时候我每天观察也会更频繁,经过第一个月的观察,已经了解了在看到临近排卵期的几天后会是排卵日。所以我对什么时候我排卵了有了大概的了解。这也为我试孕那个月什么时候安排提供了参考。
2、女生多吃菜和水果,少吃肉类,把身体调节成碱性。因为y是喜碱性的,在酸性条件下存活时间很短。我当时也是基本上每天很少吃肉。每顿可能就是吃 4,5根肉。不过 鸡蛋 豆浆每天都吃的。天天吃 葡萄 ,基本上1天吃2,3两。一天一根香蕉。每天都有一顿紫菜汤。都是强碱性食物。
3、 男性 多吃肉,尤其是牛肉,这样精子质量好。 备孕的时候不要运动。天天给老公吃肉,还专门卤了牛肉,每顿给他开小灶。然后买了 番茄 红素。据说这个对精子好,而且是抗辐射的,他之前做辐射试验,吃这个 应该还是挺好的。反正他也是想起才吃,断断续续的,没有坚持天天吃。运动是停下来了。说是运动的时候身体会呈酸性,对精子不好。哦,对了多吃韭菜,不吃芹菜。韭菜生精,芹菜少精的。
4、同房的时候体位问题。要用比较容易让女生gc的姿势。然后s的时候一定要在深插的时候s。据说gc的时候女生阴道是碱性的,对y好。但是我们当时都比较紧张,老公禁欲了5天,很快就结束,我没有高潮。
5、禁欲3-5天。这样精子会比较多一点。当然也不是绝对的,群里也有姐妹天天a的也是男孩的,关键还是看老公的精子情况。我是比较保守的。所以禁欲了5天。也不能禁欲太久,这样精子活力就不多了。都是老弱病残了。
以上基本上是我搜到的比较靠谱的方法,还有建议说用苏打水的。但是一定要掌握好比例,建议是0.5%也就是200ml的水,一克的苏打粉,在同房前半小时清洗三分钟左右。一定不要弄太高的比例,网上很多人推荐2%的比例,而且还要冲洗好多次,这样是不对的。
现代有的年轻夫妻对于生个男孩仍然很热衷,无论是出于哪种想法,生育都是自由的,我们当然无权干涉。只希望大家着重使用科学的方法,本人不建议吃*,是*三分毒,人人都懂得。最后祝衡水备孕妈妈们如愿以偿。
一、河南省单独二胎政策内容
5月29日下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调整完善了生育政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二是取消了生育间隔;三是针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即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的家庭出台了新的扶助政策,如城乡统一特别扶助标准;对“失独”家庭实施经济救助;对“失独失能”者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农村五保老人给予供养。
二、可以申请河南省单独二胎的公民
1、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为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5、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6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7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子女的。
以下情形也可视为独生子女:一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二是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四、办理河南省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办证指南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所需材料
户口簿申请人双方户口簿(1本),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2个),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申请人双方的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
独生子女证明夫妻双方母亲单位或户籍地村(居、社区)委会出具的只生育一个孩子证明。如夫妻父母有离异再婚的,需离异父母双方单位或户籍地村(居、社区)委会出具只生育一个孩子证明。
夫妻近照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五张
《二孩生育证审批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填写:一是在河南人口网下载后填写;二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领取后填写。
需经夫妻双方单位(如无单位的需经夫妻双方户籍地村、居、社区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拿《二孩生育证审批表》。所需材料: 《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2申请人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居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所需材料: 《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3申请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所有材料。所需材料: 结婚证 身份证 户口簿 《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夫妻近照 独生子女证明
4等待公示和审核
办证单位查询
濮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08:30-11:30, 14:00-17:00
地 址:濮阳市人民路92号濮阳市人口计生委二楼发展规划科
电 话:0393-4429594
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单独两孩”新政自条例公布之日起启动,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此次条例修正案修正的主要内容是:
一、将原条例第九条关于一对夫妻已有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中:第一款第(一)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删去“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将第十条关于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有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经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中“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规定删除。
二、明确再生育审批时限,将原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
三、明确对独生子女的界定,在条例修正案第七章附则部分增加一条:“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四、“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应同时具备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的三个条件。
五、“单独两孩”的审批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具体步骤是: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二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将全部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具体办理事宜也可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系国家工作人员(含招聘干部,下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1.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鉴定,第一个孩子有非遗传性残疾或有其他严重生理缺陷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婚后5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 不孕症 ,按照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的;
3.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5.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在我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孩子的。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系农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1.夫妻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2.夫妻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孩子的;
3.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孩子的;
4.同胞兄弟二人或二人以上均系农民,只一人有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孩子,其他兄弟未收养孩子的。
夫妻双方系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夫妻中女方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男方是农民的,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女方是农民,男方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的,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第一款㈠、㈡项的规定。
第十九条 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外,夫妻均系少数民族,一方是农民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夫妻均系农民,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划归大庸市管辖的地方,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生育间隔必须在4年以上,生育妇女的年龄必须在28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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