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7 15:32:02 浏览:49
疝气是体内脏器通过腹壁缺损或薄弱部位,在体表形成的肿块。疝气对生育的影响主要由于特殊位置,多发为腹股沟部位,即临近生殖泌尿系统,以及疝气内容物为体内小肠、输卵管、输精管、 子宫 韧带等重要器官,一旦疝气病情加重,造成严重后果。
从解剖生理分析、 女性 疝气对日后生育产生的影响比较大,更应引起重视。这是因为女孩疝内容物大多为卵巢和输卵管、且常常易形成滑动疝。卵巢由于受挤压和摩擦,除正常发育受到影响外、有时会发生扭转引起卵巢坏死。对输卵管的影响是会导致伞部发生粘连、变形和输卵管管腔变细甚至闭塞。如果由于卵巢及输卵管的嵌顿引起坏死被切掉、则造成终身的遗憾。
男性 疝气常见为腹股沟斜疝,疝气频繁掉出甚至越来越大,长期压迫阴囊或睾丸而引起坠胀、疼痛感,易导致 男孩 生殖器官发育不良。成年人男性疝气,则会引起尿频、尿急等前列腺 疾病 ,影响正常生育功能。鞘膜积液是疝气的一种,为水疝,其内容物为液体,鞘膜积液长期浸泡睾丸,对正常生精功能造成障碍而导致不育。
小儿疝气多为腹股沟疝,小儿疝气或鞘膜积液同样能妨碍睾丸正常发育,进而影响成年后生育功能。因此一旦发生疝气病,应及时到正规疝气专科 医院 就诊治疗,六个月大以后的疝气患者及早选择手术治疗是明智选择
自从国家开放二胎政策以来,很多家庭也打算准备二胎,在深圳工作的职场女性朋友,应该都会比较关心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的。一般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都会需要比较多的资料,还有到哪里办理这些都是在深圳工作的女性朋友所关心的,现在就来看看。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⒈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⒉全家户口本
⒊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市外迁户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⒋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现居住地(未居住深圳)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未育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⒌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一下材料:
①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②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③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办理收养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④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6.子女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
7.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非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⒈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⒉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
⒊办理随迁入户的。
(二)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手续拟生育第一胎人员、生育第一胎人员拟办理少儿医保手续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四)办理其他事项人员中,女方为深圳户籍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女方为非深圳户籍人员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深圳户籍未婚或离异男性的,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根据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流程都有一定了解,建议要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朋友们在去办理证明之前记得要准备好材料,尽量不要缺少材料,否则到时候因为材料不全而又拖延办理的时间,尽量早点准备好,早点开始办理。
一、富锌食物:各种植物植物性食物中含锌量比较高的有豆类、花生、小米、萝卜、大白菜等;各种动物性食物中,以牡蛎含锌最为丰富,此外,牛肉、鸡肝、蛋类、羊排、猪肉等含锌也较多。
二、动物内脏:这类食品中含有较多量的胆固醇,其中,约10%左右是肾上腺皮质激素和性激素,适当食用这类食物,对增强性功能有一定作用。
三、滑粘食物:据研究证实,精氨酸是 精子 形成的必需成分,并且能够增强精子的活动能力,对男子生殖系统正常功能的维持有重要作用。
富含精氨酸的食物有鳝鱼、海参、墨鱼、章鱼、木松鱼、芝麻、花生仁、核桃。
海南省二胎生育政策:城镇居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省或者设区的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离婚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
(三)丧偶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经县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鉴定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五)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一方为独生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提倡农村居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农村居民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在女方怀孕前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定安排,发给生育服务证,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农村居民离婚或者丧偶后再婚,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夫妻双方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核定安排。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村居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不含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子女都是女孩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城镇居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不含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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