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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如何办理贷款

时间:2023-05-12 07:20:05 浏览:83

1.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可以贷款。但贷款人应具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良好的信用状况,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年龄在18-60岁之间。

2.如果房屋是拆迁前业主自有的房屋,安置房出具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交易,自然申请贷款。无产权证出售或抵押房屋,按《房地产管理办法》认定为违法,但国土局不参与裁决。

3.如果房屋在拆迁前是公房,且居民是租住的,则房屋不能过户,贷款不能办理;如果是公房,业主已经从单位购买,安置房产权证是业主自己的名字,可以转让或出借。

4.在本市各城区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有稳定的专业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房屋产权证。

7.申请人必须购买自住住房,且土地为国有住宅用地,并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为抵押。

8.申请人购房首付款不少于所购房屋总价的20%。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如何办理贷款

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办房本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过吗

1.借款人向其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个人贷款申请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管理部在贷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出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将所有个人贷款材料提交担保中心。3.担保中心审核担保申请,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出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由中介机构负责办理担保申请手续,收取担保服务费。(注:代理机构必须具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质认证,并与担保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4.借款人应按批准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支付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并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经批准的法律文件上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经审核的个人贷款申请材料(包括盖章的合同)由担保中心移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受中介机构委托,中介机构负责上述信息的传递。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下文解析

1、贷款市公积金中心接受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的审核材料。

2.职工或其委托人向城市公积金缴存中心提出申请,城市公积金缴存中心根据职工的申请核实职工的贷款缴存情况,并向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未结清首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已缴费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员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应向存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贷款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给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进行认定,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明细账户。

首套房贷征信要求 买房贷款征信要求

1.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姓名、申请日期、出具日期、婚姻状况等。

2.信用记录,主要指个人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一系列贷款记录,包括信用卡、抵押贷款、商业贷款、助学贷款等。包括结算和未结等一系列信息。

3.公共信息、个人信息以及通讯、水电、燃气、纳税等信息。以及包括个人在内的法院信息,如是否被列入不可信的执行人名单。

4.异议记录:当查询人不同意个人信用信息时,向银行机构提出的异议可以通过增加声明的方式反映在此部分。如果没有提出异议,则没有相关记录。

5.查询记录、个人查询记录、机构查询相关信息。一般银行在审批信用卡时都会有这个记录

6.说明是征信中心的格式条款,包括需要注意的相关信息、对异议的处理意见以及征信中心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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