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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孕期间不能吃什么

时间:2023-09-08 17:26:02 浏览:45

孕妈妈大多会出现阴血偏虚、滋生内热的症状,桂圆非但不能补益,反会增加内热,发生动血动胎、漏红、腹痛、小腹坠胀,甚至大伤胎气而流产。特别是怀孕8个月以内更不能吃。

荔枝是温性食物,如果长期大量的食用就会容易引起上火,因此孕妈妈吃荔枝要适量。

此外,荔枝含有丰富的糖分,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妈妈要禁止食用;阴虚火旺或阳亢孕妈妈也不要吃,以免加重阴虚或阳亢。

山楂酸性甜可口,是很多孕妈妈喜欢吃水果。但是,山楂对子宫有一定的兴奋作用,可促使子宫收缩。如果孕期大量食用山楂及其制品,很容易导致流产。

杏肉不仅味美色艳、香气宜人,还含有大量的营养物质:丰富的胡萝卜素和钾、镁、钙等。但杏属于热性食物,而且又滑胎的作用,所以孕妈妈们还是得慎食。

桃具有补益气血、养阴生津的作用,但孕妈妈过量食用了就可能会引起急性流产、出血等险情。

桃的营养很丰富,适量的吃对孕妈妈还是有好处的,建议每次吃1个。

根据中医食疗分析,芒果属于性平味甘、解渴生津的果品,可以很好的抑制孕早期的孕吐症状,和防治孕妈妈便秘。不过,芒果中也含有容易致敏的成分,因此过敏体质的孕妇要尽量少吃芒果。

根据古籍记载,精血虚者不宜食用木瓜。按照中医的说法,胎儿是精血相聚而成,所以孕妈妈不宜食用木瓜。而现代医学发现,木瓜中含有的木瓜苷有增加子宫收缩的作用。为了避免流产、早产,孕妈妈还是尽量不要食用木瓜。

山竹含有叶酸、脂肪、蛋白质有益的营养素,孕妈妈可以通过食用山竹来滋养身体。但是,由于山竹含糖分较高,患有妊娠高血压和妊娠糖尿病的孕妈妈请勿食用。

备孕期间不能吃什么

延伸阅读

怀孕期间注意事项大全

1、感冒不要乱服*。

消炎痛是孕妇禁忌退热*,阿斯匹林孕32周后也不宜使用。抗菌素,孕妇感冒如没明确的细菌感染证据,如扁桃体炎、血压高、咳黄痰、流浓涕等,可不用抗菌素。祛痰、止咳*,一般比较安全,但含碘制剂的止咳*,孕妇不宜使用。

2、孕妇拉肚子防治措施。

孕妇拉肚子有可能导致流产或早产。首先暂时不要吃东西,进行适当补液,补足因拉肚子而丢失的水分和电解质,尤其是钾离子,还要补充失去的热量。可以给孕妇准备一些流体易消化的稀饭,倘若不是很严重,空空肚子就好了。在补液的同时,要密切观察胎儿的情况是否良好,有无流产或早产的征兆。如果胎儿的情况异常,应马上到医院就诊,不得大意。

3、妊娠期正确睡姿。

(1)妊娠早期(1~3个月),孕妇的睡眠姿势可随意,主要是采取舒适的体位,如仰卧位、侧卧位均可。如趴着睡觉,或搂着东西睡觉等不良睡姿则应该改掉。

(2)妊娠中期(4~7个月),此期应注意保护腹部,避免外力的直接作用。如果孕妇羊水过多或双胎妊娠,就要采取侧卧位睡姿,这可以让孕妇舒服些。如果孕妇感觉下肢沉重,可采取仰卧位,用松软的枕头稍抬高下肢。

(3)妊娠晚期(8~10个月),此期宜采取左侧卧位,此种卧位可纠正增大子宫的右旋,能减轻子宫对腹主动脉和髂动脉的压迫,增加对胎儿的供血量,有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

4、洗澡要注意。

妇女怀孕以后,汗腺和皮脂腺会分泌旺盛,表现为容易出汗,因此孕妇应经常洗澡,勤换衣服,减少皮肤疾病。但洗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洗澡时间不宜过长:洗澡时,浴室内由于通风不良,空气混浊,湿度大,就会降低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再加上热水的刺激,会使人体内的血管扩张,会造成洗澡时昏倒情况。如果孕妇洗澡时间过长,除发生以上情况外,还会造成胎儿缺氧。因此,一般孕妇一次洗澡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或以孕妇本身不出现头昏、胸闷为度。

孕妇洗澡忌坐浴:妇女洗澡坐浴是不利的,坐浴浴后的脏水有可能进入阴道,而阴道的防病力减弱,就容易引起宫颈炎、附件炎,甚至发生宫内或外阴感染而引起早产。更不要到公共浴池去洗澡。

水温不宜过高:据有关专家研究,孕妇洗澡水温过高会影响胎儿大脑发育。当然热水使孕妇体温较正常体温升高1.5度时,胎儿脑细胞发育就有可能停滞,当升至3度时,胎儿脑细胞就有被杀伤的危险。因此,孕妇洗澡水温不宜过高。

5、孕妇看电视的注意事项。

忌近距离看电视:孕妈咪距离电视机的距离应在2米以上。

忌连续长时间看电视:一般孕妈咪一次看电视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避免过度使用眼睛,尤其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孕妈咪更应注意。

忌看恐怖、紧张、悲剧性节目,这些节目会使孕妈咪情绪紧张,血液中出现一种特殊物质,通过胎盘带给胎儿,使胎儿不安。

6、孕期近百种食物不能吃。

从准备怀孕起,吃营养丰富的食物对女性就非常重要。一旦怀孕,孕妇就必须摄入她自己和胎儿所需的全部营养。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一般情况下忌吃肥肉、猪油、鸡油等动物性高脂肪食品;忌吃辣椒、丁香、茴香、洋葱、生姜、芥末、烟酒等性属大热,味属辛辣刺激性的食品;忌吃柿子、柿饼、田螺、螺蛳、蟹、蚌、蚬以及各种冰镇冷饮等大凉性寒之物;忌吃咸鱼、腌菜、酱菜、咸肉等过咸高盐食品;忌吃槟榔、金橘饼、生萝卜、落葵、浓茶、可可、海龙、海马等耗气动血的食物;还应忌吃糖果、酒酿、蜜饯、饴糖、白糖、冰糖、蜂蜜、甜点等甘味之物;忌吃糯米饭、糍粑、龙眼肉、荔枝、大枣等黏糯滋腻食品;忌吃田螺、螺蛳、蚌肉等难以消化的食物。

7、孕妇性生活注意事项:

(1)禁止性生活期。

从妊娠开始到妊娠3个月末,胎盘正处在发育阶段,特别是胎盘和母体宫壁的连接还不紧密,性生活可使子宫受到震动,很容易造成流产。因此3个月内应尽可能禁止性生活。

(2)减少性生活期。

妊娠4-9个月孕妇比较安定,可每周性交一次,但要注意每次性交时间不宜过长,并注意不用直接强烈刺激女性的性器官,动作要轻柔一些。

(3)绝对禁止性生活。

妊娠晚期特别是临产的一个月,即妊娠9个月后,胎儿开始向产道方向下降,孕妇子宫颈逐渐松软,倘若这个时期性交,胎膜早破,宫内感染的可能性大,可能发生羊水外溢(即破水)。同时,孕妇晚期由于子宫比较敏感,受到外界直接刺激,有医突发子宫收缩而诱发早产的可能,所以,在孕妇晚期必须绝对禁止性生活。

孕期家暴离婚孩子归谁

孕期离婚后孩子生下来是属于在哺乳期的孩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家暴属于过错方,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孕期红枣食用方法

1、孕期可以将红枣放入铁锅之中翻炒,变黑之后泡茶喝,具有很好的保健肠胃的作用,稍微加入一些桂圆,则具有很好的补血以及补气的作用。这种红枣茶能够很好的补气护嗓,非常的适合一些举要经常用嗓的人群。

2、将红枣熬粥服用,能够很好的起到安神助眠的作用,最好是选择小米,这样红枣安神的作用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另外,如果女性出现了心神不宁的情况,也可以在红枣粥的基础上加入一些百合以及莲子,这样效果将加强。

3、可以将红枣还有白酒一起浸泡,然后放入阴凉的位置存放,大约一个月之后就可以服用了。红枣在白酒的浸泡过程中,大量的营养有机物质就会更加容易的溶解出来,这样制作出来的红枣就具有很好的促进血管通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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