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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哪一些材料

时间:2023-08-06 17:12:01 浏览:34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哪一些材料

延伸阅读

离婚后之前的结婚证还有用吗

离婚后,民政局会给发离婚证,原来的结婚证上面会加盖:双方离婚,证件失效的章。一般会收回之前的结婚证。从法律意义上,自己手中保留没上缴,或者没收的结婚证书是没有用的。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发给离婚证。

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法院起诉离婚的手续有:

1、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再婚以后离婚证可以丢了吗

不可以。离婚证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证明离婚协议的效力。复婚或者二婚后,离婚证依然有用,不要扔掉。按照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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