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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收养的弃婴无法落户怎么办

时间:2023-02-20 07:00:48 浏览:32

私自收养的弃婴无法落户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可两方面,一方面起诉公安分局不作为;一方面起诉教育局不按照规定给您孩子办理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私自收养的弃婴无法落户怎么办

延伸阅读

没有抚养权能给孩子落户吗

没有抚养权是能给孩子落户的。子女的户口和抚养权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是怎样的

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北京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户籍怎么填

北京集体户口为孩子落户,要在孩子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时要携带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指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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