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孕妇堂!

孕妇堂首页|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 > 经验知识

婚宴邀请函内容

时间:2024-01-29 14:30:01 浏览:14

1、参考模板:

xxx启:

谨定于xxxx年公历x月x日(星期x)农历x月x日为xx先生、xx女士举行婚礼恭请xx、xx夫妇光临xx大酒店敬邀邀 地点:xxx路xx号xx酒店敬邀邀。

2、被邀请者的姓名应写全,不应写绰号或别名。

3、在两个姓名之间应该写上“暨”或“和”,不用顿号或逗号。

4、应写明举行婚礼的具体日期(几月几日,星期几)。

5、写明举行婚礼的地点。

婚宴邀请函内容

延伸阅读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婚姻无效救济包含什么内容

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有: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的必备内容,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的必备内容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必须具备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均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二)双方当事人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给付、及相关探视权协商一致,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三)双方当事人对婚前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协商一致,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一)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经民政局备案,如事后反悔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最好咨询下专业人士。我认为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就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则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或没有分割,应当重新依法分割。这样最后的结果还是诉诸法院,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起草还是有问题的。(二)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猜你喜欢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