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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东西

时间:2024-04-10 19:08:01 浏览:38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东西

延伸阅读

可以去外地诉讼离婚吗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归谁

孩子抚养权双方都可以获得,不分上不上门女婿,按法律规定分割。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好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解决。

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如果孩子跟随您更有利孩子成长,则法院会将孩子判归您所有。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为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孩子的探望权,另外一方应当协助。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损害赔偿案件时所适用的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所要适用的原则是:

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2、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原则;

5、男女平等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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