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17:30:01 浏览:36
协议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如何申请离婚呢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寸免冠照片,去结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方又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的话法院是有可能不判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之后可以把女方赶走吗
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等进行分配,如女方没有分配到房子,那么离婚之后就应该要自己离开住所。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1、拿着您的离婚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注销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
2、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依据其自己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注销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能够了。
3、假如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注销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能够。
4、但是假如您丧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求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
5、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假如您丧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您需求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干够停止再婚注销。
6、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加盖公章即可。
7、如果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但已经办理了再婚的,现在的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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