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孕妇堂!

孕妇堂首页|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知识 > 生活

科创板涨跌幅限制

时间:2023-11-28 19:18:05 浏览:55

根据市场预期,此前有传言称科创板块将设定50%的涨跌幅度。从征求的实际意见来看,管理层仍然考虑了市场交易的风险,将科创板块的涨跌限制在20%。

事实上,a股市场的涨停板一直备受诟病,认为涨停板有利于热钱投机,现实中也是如此。

很多热钱利用涨停的涨停和资金的优势打板,形成第二天的溢价效应,从而形成连续涨停吸引散户跟风,最后高位出货,让散户接手。

其实最好的制度安排是不设限价。股价完全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但考虑到a股市场是一个投资氛围非常浓厚的市场,还远远没有建立起价值投资理念。没有价格限制的话,不一定会涨到顶,跌到底。市场风险波动太大。此外,a股市场还有很多散户,涉及千千数以千计的家族利益。但市场大起大落失控,很容易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甚至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块20%涨跌的设定其实是交易系统的重大突破。虽然只增加了10%的涨跌幅度,但放松了市场内的交易,使得市场交易受到涨跌的极度限制,有足够的交易空间,从而慢慢培养市场交易者的理性交易思维,为进一步放开涨跌限制做实验。

所以,在科创段设定20%的限价,不仅仅是管理层的探索,更是市场交易者的适应过程。我相信,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限价会进一步放开,一般的市场条件也会逐渐融合。

科创板涨跌幅限制(科创板开户取消50万)

扩展阅读

a股是深市还是沪市(创业板,科创板,主板,新三板)

目前,中国只在上海和深圳设立了交易所。很多投资者无法理解国家为什么要在两地设立交易所。如果成立一个交易所,可以方便管理,统一整合资源,可以大大提高交易所的工作效率。但国家成立两个交易跟国家战略存在在一定的关系,和两地的经济文化也存在关系,下面我们就来分类讨论下这个问题。

由于国家战略

90年代,股市刚建立的时候,中国经济经历了高速增长。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下,各行各业都处于发展时期。在实体经济的发展下,完善的资本市场是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时,一个符合经济发展的股市诞生了。为了考虑到传统产业是当时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深圳是新兴市场的代表,科技产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是后期主要扶持的行业,但在传统的资本积累量较大的行业,如煤炭、钢铁、石油等我们熟悉的行业,是不能放弃的。为了区分这两个行业和发展方向,国家设立了两个交易所。

上交所主要服务传统行业,部分大盘股在上交所上市融资,深交所主要服务部分中小企业,一个些科技行业个股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融资。这样后期不管后期经济发展如何, 哪些行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都能方便处理。很多投资者读到这里仍旧存在很大疑惑,下面我就来给大家举个案例:

经过后来的经济发展,我们发现传统产业似乎已经枯竭,但一些科技产业和服务业在gdp增长中的份额逐渐增加。这时候为了企业融资发展,行业政策明显是面向技术和服务行业的。这个时候,上交所上市的公司可以收紧,深交所上市条件可以逐步放开,不会导致一些企业抱怨别人可以上市,而我自己的公司不能。政策原因很简单。上交所上市条件苛刻,深交所上市条件相对宽松。

通过国家后期在深圳设立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就能够明显解释国家战略问题,深圳的创业板上市条件比主板宽松很多。

地理差异

我们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已经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一个国际大都市,而发展时间较短,行业集中度主要在科技和创新型的行业和而上海在民国时期基于黄浦江水路的发达,发展时间较久,各项产业配套较为完备。传统行业大多数萌发于此。的发展现状却不一致。由于企业集中度差异较大,为了方便企业上市,两地都设立了交易所。

上海交易所服务传统性的行业,因为大部分企业在此设立总部,这样企业上市也相对便利,跟交易所的各项工作对接也能够方便进行。

深圳交易所服务于科技创新型行业,因为大部分刚起步发展的公司大部分集中于此,这样这类企业上市也相对较为方便,跟交易所的各种工作对接也相对方便。

地区地位的突出

众所周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是经济发展较好的主要地区。长三角中心上市,珠三角中心深圳。为了突出这两个地区在中国的发展地位,国家考虑设立两个交易所。要是上海成立交易所,深圳会投诉。我的经济发展实力那么强,为什么不考虑在深圳成立交易所呢?

所以国家为了凸显两地在经济地位水平,分别在设立两个交易所,这好比国家在设立自由贸易区时候,为了凸显各地的地位,逐步设立放开来发展经济。

综上所述:国家在设立交易所的时候充分考虑到资本市场的战略方面,行业发展方面,经济发展水平,两地设立交易所也不至于一地垄断,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两地可以相互制约、相互融合,充分发挥交易所在资本市场的重要地位。

沪市和深市的区别(科创板和创业板区别)

目前,中国只在上海和深圳设立了交易所。很多投资者无法理解国家为什么要在两地设立交易所。如果成立一个交易所,可以方便管理,统一整合资源,可以大大提高交易所的工作效率。但国家成立两个交易跟国家战略存在在一定的关系,和两地的经济文化也存在关系,下面我们就来分类讨论下这个问题。

由于国家战略

90年代,股市刚建立的时候,中国经济经历了高速增长。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下,各行各业都处于发展时期。在实体经济的发展下,完善的资本市场是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时,一个符合经济发展的股市诞生了。为了考虑到传统产业是当时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深圳是新兴市场的代表,科技产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是后期主要扶持的行业,但在传统的资本积累量较大的行业,如煤炭、钢铁、石油等我们熟悉的行业,是不能放弃的。为了区分这两个行业和发展方向,国家设立了两个交易所。

上交所主要服务传统行业,部分大盘股在上交所上市融资,深交所主要服务部分中小企业,一个些科技行业个股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融资。这样后期不管后期经济发展如何, 哪些行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都能方便处理。很多投资者读到这里仍旧存在很大疑惑,下面我就来给大家举个案例:

经过后来的经济发展,我们发现传统产业似乎已经枯竭,但一些科技产业和服务业在gdp增长中的份额逐渐增加。这时候为了企业融资发展,行业政策明显是面向技术和服务行业的。这个时候,上交所上市的公司可以收紧,深交所上市条件可以逐步放开,不会导致一些企业抱怨别人可以上市,而我自己的公司不能。政策原因很简单。上交所上市条件苛刻,深交所上市条件相对宽松。

通过国家后期在深圳设立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就能够明显解释国家战略问题,深圳的创业板上市条件比主板宽松很多。

地理差异

我们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已经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一个国际大都市,而发展时间较短,行业集中度主要在科技和创新型的行业和而上海在民国时期基于黄浦江水路的发达,发展时间较久,各项产业配套较为完备。传统行业大多数萌发于此。的发展现状却不一致。由于企业集中度差异较大,为了方便企业上市,两地都设立了交易所。

上海交易所服务传统性的行业,因为大部分企业在此设立总部,这样企业上市也相对便利,跟交易所的各项工作对接也能够方便进行。

深圳交易所服务于科技创新型行业,因为大部分刚起步发展的公司大部分集中于此,这样这类企业上市也相对较为方便,跟交易所的各种工作对接也相对方便。

地区地位的突出

众所周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是经济发展较好的主要地区。长三角中心上市,珠三角中心深圳。为了突出这两个地区在中国的发展地位,国家考虑设立两个交易所。要是上海成立交易所,深圳会投诉。我的经济发展实力那么强,为什么不考虑在深圳成立交易所呢?

所以国家为了凸显两地在经济地位水平,分别在设立两个交易所,这好比国家在设立自由贸易区时候,为了凸显各地的地位,逐步设立放开来发展经济。

综上所述:国家在设立交易所的时候充分考虑到资本市场的战略方面,行业发展方面,经济发展水平,两地设立交易所也不至于一地垄断,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两地可以相互制约、相互融合,充分发挥交易所在资本市场的重要地位。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科创板12个规则)

科技创新板在交易机制上大胆突破a股原有规则,充分借鉴国际股票交易的市场经验,推出一系列创新交易机制,努力建立更市场化、更具价格发现功能的股票市场,引导市场秉持理性投资理念。科技创新板有三种交易模式,即竞价、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交易。科技创新局对异常交易行为实施了严格的监管制度。本文详细介绍了科技创新板的交易系统。

第一,交易规则的创新

权威观点的要点:

2018年12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石东辉在2018年上海国际股权投资论坛上的发言中介绍:“科技创新板将在交易机制上进行一系列创新,如限价、股价波动调整机制、每手股票数量、做市商机制等方面面向市场,针对国际市场进行创新,提高市场定价有效性。”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基础上,详细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等文件,明确了完善交易机制的具体要求。科技创新板交易规则的七大创新包括调整交易时间、增加交易方式、放宽价格限制、调整交易单位、调整交易量、放宽融资融券条件、引入交易保护机制(见表1-1)。

表1-1上交所主板与科技创新板交易规则对标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引》;

提炼和列表:简短的咨询

与其他a股板块相比,科技创新板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增加了25分钟(15:05-15336030)(见图1-2)。

图1-2科技创新板块交易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引》;

精炼地图学:一个简短的咨询

01.增加下班后固定价格交易

科技创新板包括三种交易模式,即竞价、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交易。其中,盘后定价交易是科技创新板块新推出的一种交易方式,在上交所主板上是没有的。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收盘看涨拍卖结束后,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匹配收盘定价申报,以当日收盘价进行交易的交易模式。简而言之,就是约定以当天收盘价买卖股票。

当日,仍停牌的15333.6万只股票未在盘后以固定价格交易。对于当日仍停牌在15333.6万股的股票,交易所交易主机不再接受收盘定价申报,当日接受的收盘定价申报无效。

02.放宽价格涨跌限制

目前a股涨停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涨跌时带来磁吸效应;二是极端情况下,市场流动性不足;第三,定价效率低。

参考国际成熟市场的经验,科技创新板放宽了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前5天还没有设定,之后主板的涨跌幅限制从10%放宽到20%。根据历史数据,相对于目前a股10%的涨跌幅限制,科技创新板块设定a股2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减少80%左右的波动现象。放宽限价有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减少交易阻力,尽快形成均衡价格,提高定价效率。

03、“价格笼子”的推出

为防止错误指令、大幅波动、恶意抬抑股价等异常交易行为,香港股市、东京股市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采用了“价格申报区间机制”,科技创新板h

图1-3科技创新板块有限订单申报价格区间计算示例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

整理图纸:咨询即可

那么,如何在连续竞价阶段获得基准价呢?买卖基准价分别有四个优先级,基准价要按顺序获取。如果是“正常交易”,那么基准价就是第一个基准价。如果不处于“正常交易”状态,则考虑是否处于“涨跌”、“无卖价、无买价”、“当日无交易”状态,以获得基准价(见表1-4)。

表1-4科技创新板块“价格申报范围机制”基准价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

提炼和列表:简短的咨询

04、引入市场秩序保护限价机制

科技创新板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保护工具,即在市场价格申报中加入了保护价格限制机制,有效降低了投资者的交易风险,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申请市场订单时,必须设定一个可接受的保护价格上限(最高买入价或最低卖出价),否则订单无效。成交价格申报价格和转换为限价申报的市场价申报价格不得超过限价保护范围,即不得高于投资者可接受的最高买入价格,不得低于投资者可接受的最低卖出价格。这种保护性限价可以防止市场价格快速波动时市场价格申报以高于投资者预期的价格出售,也有助于券商在没有价格波动限制的情况下控制市场秩序的前端资金。

在科技创新板块不同的交易机制下,基准价和监测价的幅度是不同的,要注意区别(见表1-5)。

表1-5科技创新板各种交易机制比较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

提炼和列表:简短的咨询

二.异常交易的监管

01.会议暂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没有涨停。所以股价很容易大幅波动,所以科技创新板设立了临时停牌机制。

一方面,临时停牌机制可以作为一种降温措施,在股价大幅波动时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一定的冷静期,缓解投机过热;另一方面,可以适当提高停牌门槛,缩短停牌时间,尽量减少对市场交易连续性的影响,让市场参与者更充分地发挥作用,尽快形成合理的价格。

2019年7月22日,首批25家科技创新板企业正式挂牌交易,开盘后均大幅上涨。根据停牌规定,共有22只股票触发了停牌机制,n安吉、n超导、n郝彤、n广信、n白蓉等5只股票两度停牌。

科技创新板结合科技型企业的特点,优化了盘中交易的临时停牌机制。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30%,交易暂停10分钟。之后如果继续上涨(或下跌),第一次达到60%,则暂停交易10分钟。随后,临时停牌将不会在同一个方向实施。同一只股票,当日盘中最多暂停4次,即当日首涨达到开盘价的30%和60%,首跌达到30%和60%。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或撤单,但不会实时揭示行情。暂停交易后,交易所将集中匹配现有订单。如果暂停时间超过14:57,将于恢复交易

众所周知,科技创新板对股票异常波动实行全周期监控,分为连续3、10、30个交易日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科技创新局细化识别标准,实施差异化交易监管措施,通过公布交易条件对称信息,使投资者更准确地掌握交易结构变化,抑制市场非理性波动(见表1-6)。

表1-6科技创新板块异常波动的识别与监管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

提炼和列表:简短的咨询

03.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

能够实施非正常交易行为的投资者很可能属于机构投资者或资本较大的个人投资者,这些投资者无论资本规模还是专业水平都占据着主导地位。如果故意误导其他投资者,可能会导致更大的市场风险。所以,交

它呼吁“放弃割韭菜的交易方式”,加强投资者保护。科技创新委员会定义并宣传五种典型的异常交易行为。这是证券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披露境内外成熟市场异常交易的监测标准。5种代码

第一类异常交易行为如下:

1.虚假申报: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和撤销,引诱、误导或影响其他投资者的正常交易决策。

2.拉高打压股价:大规模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以明显偏离股票最新交易价格的价格申报交易,在此期间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上涨(下跌)。

3.维持涨(跌)区间的最高限价:通过大规模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使股票交易价格保持在涨(跌)区间的极限状态。

4.自买自卖/相互交易对手交易:大量股票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或相关账户之间进行,影响股票交易的价格或数量。

5.异常波动严重的股票异常报告率:违反谨慎交易原则,在股票交易经历严重异常波动后的10个交易日内,利用资金和持股在短时间内进行集中报告,加剧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

针对异常交易行为,科技创新板进行实时监控,设置逐级处罚,从“口头警告”到“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处罚力度逐级加大(见图1-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在科技创新板开市的第一周,出现了4次异常的证券交易行为

(包括拉高开盘价、谎报开盘价电话拍卖、连续竞价阶段拉高股价等。),上交所当即“亮出”了警告信。

上交所亮出牙齿,震慑了黑手,充分展示了其“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惩处违规行为的极快反应速度,展示了其践行投资者保护的决心。及时监管科技创新板块的异常交易,对于建立规范有序的股票市场秩序至关重要。成功的创新监管理念和措施将作为重要的实践经验推广到其他股市板块,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健康发展。

图1-7科技创新板块异常交易行为阶梯监管措施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

猜你喜欢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