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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有哪些用药误区

时间:2023-06-13 15:26:01 浏览:36

分析孕期服*对 胎儿 的影响,可以从服*时间及有关症状出发,而不应单纯考虑*物的*理作用。因此,了解孕期用*的几个不同时期,对于胎儿的 健康 状况就可以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因为不同时间用*,产生的后果也不同。

用*时间最关键

一般而言,服*时间发生在孕3周以内,称为安全期。这个时候胚胎细胞数量较少,一旦受到有害物的影响,细胞损伤难以修复。如果胎儿质量不高,机体会优胜劣汰,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产。如果是这个时候服了*物,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因为如果这个时候不小心服了*物,又没有任何流产征兆,一般表示*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

孕5周-8周称高敏期。此时胚胎对于*物的影响最为敏感。不安全*物最容易导致胎儿畸形,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症状加以判断是否继续妊娠。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应考虑终止妊娠。

孕8周至孕5个月称为中敏期。此时是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的时期,对于*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此时是否终止妊娠应根据*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虑后再作决定。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脐血、b超监测胎儿生长情况,了解鼻骨长度以及颈项 皮肤 厚度。若发现胎儿异常应予引产,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孕5个月以上称低敏期。此时胎儿各脏器已经基本发育完全,对*物的敏感性较低,用*后不易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奎宁、奎尼丁可引起耳聋。

准妈妈“硬挺”殃及胎儿

通常孕期用*最多的是抗生素和解热镇痛*。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时,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并尽可能在医师的指导下用*。孕妇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末次月经时间,或已怀孕和妊娠时间,而且作为准妈妈,更应该对下列*物有一定的了解。

怀孕3个月内禁用*:抗组胺*、抗凝血*、抗 癫痫 *、抗癌*、磺胺类*等。如氨甲喋呤、氮芥、敏克静、苯妥英钠等。

整个妊娠期禁用*:抗感染*如链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影响内分泌的*物如丙酸睾丸素、己烯雌酚、他巴唑以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物等。

妊娠后期至接近分娩时的禁用*物:麦角新碱类*、峻泻*、奎宁、奎尼丁、巴比妥类*、利血平、阿司匹林、吗啡及其他镇静催眠*等。

孕期禁用的中*:螈青、天雄、乌头、附子、野葛、水银、巴豆、芫花、大戟、地胆、红砒、白砒、水蛭、虻虫、蜈蚣、雄黄、雌黄、牵牛子、干漆、麝香等。

但是,对于孕期用*也不要走极端。近年来,社会上不乏这样的报道:孕妇有病却不敢用*,或医生开了处方还将信将疑,不去取*,自己“硬挺”,以致贻误病情,殃及胎儿。

孕期用*误区包括:

一、孕期患各种 疾病 需用*物治疗时不肯用*,以致病情加重。

二、孕期患疾病需用*物治疗,*物选择不合理。我们认为孕期用*既要谨慎,但也不要有了疾病忌讳用*。有些疾病如不及时治疗,疾病本身也会对胚胎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危及孕妇生命。例如,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可导致胎儿 早产 、宫内死亡、新生儿窒息并可危及孕妇生命;糖尿病母亲妊娠后,如不积极控制血糖,胎儿可能出现循环系统的发育缺陷、先天性心脏病等;妊娠合并念珠菌性 阴道炎 者可导致早产、胎膜早破、绒毛膜炎及新生儿真菌感染等。

准妈妈用*牢记三原则

一、妊娠的最初3个月是胎儿的各器官分化、发育、形成阶段,3个月以后,除生殖器和中枢 神经 系统进一步发育外,胎儿的多数器官均已形成。因此,在妊娠前3个月尽可能避免用*。

二、当需要用*时,孕妇应请教医生,不要自行服*。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确的有可能致畸的*物。在有多种*物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尽量选取在 临床 上使用时间较长的、相对安全的、对胎儿毒副作用小的*物,尽量避免大剂量、长时间或多种*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时停*。

三、患有慢 性病 需要长期服*的孕妇,妊娠后应根据病情适当减少*物用量,或选用对胎儿影响较小的*物。

孕期有哪些用*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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